2021-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南宁港隆安港区宝塔作业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南宁港隆安港区宝塔作业区工程
建设单位:隆安县和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南宁市隆安县西部城厢镇宝塔村处右江航道左岸右江大桥下游约2.6km处。
建设投资:工程总投资42976.1亿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新建7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其中进口泊位2个、出口泊位5个,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67万吨,货物吞吐量340万吨/年。
建设内容:拟建码头工程泊位总长500m,共设置7个1000吨级泊位,均为装卸泊位。根据港区功能及重要性,水工建筑物等级确定为Ⅱ级,结构重要性系数γ0=1.0。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安县和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7653048
电子邮箱:53430248@qq.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漫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9968002196
电子邮箱:51251600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该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
2、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隆安县和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4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